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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博综合app官网|红尘佳人如烟事|《踏雪寻梅》原型案详解:混乱的案发经过 误杀

更新时间  2025-02-24 01:24:44 来源 天博体育app官网下载入口

  2008年4月29日上午10时许◈★,新界大埔分区警署走进一位20岁的年轻女子◈★,来人自称名叫王院平()◈★,与38岁的母亲王九凤◈★、16岁的妹妹王嘉梅以及64岁的继父陈浩能居住在太和邨4座居和楼一单元◈★。

  据王院平表示◈★,4月26日下午2点左右◈★,妹妹王嘉梅称要去油麻地◈★、尖沙咀一带买些化妆品晚上就回来◈★,便独自离开了寓所◈★,然而一直到深夜家人都不见她回来的身影◈★,27号一整天同样杳无音信◈★。

  由于王嘉梅有个上学时交往的男友阿俊◈★,偶尔也会到对方位于康乐园的家中过夜◈★,因此刚开始王院平并没有太在意◈★,甚至都未打电线号晚上她还是没有回家◈★,手机也提示“不在服务区”◈★。

  无奈王院平只能在28号下午前往阿俊住所打听妹妹的下落◈★,这才得知两人早在2月初就分手◈★,已经1个多月没有见面◈★。且阿俊还表示◈★,最近王嘉梅似乎遇到了诈骗集团被骗走不少钱◈★,更有同学说她现在正靠“卖身还债”……

  王院平虽不相信妹妹会沦落到“卖身还债”的地步◈★,可如今手机关机◈★、各社交软件联系不上◈★,朋友也都声称没见过她◈★,怀疑对方真发生了意外◈★,这才前来报案◈★,希望警方能帮忙寻找◈★。而王嘉梅出门时身穿黑色T恤◈★、黑色西裤◈★、黑色皮靴◈★,手里还提着一个金色手提包◈★。

  接获报案◈★,大埔警方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给新界北失踪人口调查组◈★。4月30日◈★,探员们即联系到王嘉梅家人天博综合体育◈★,◈★,以及她曾入读的大埔三育中学师生了解情况◈★。

  据了解◈★,身高149cm◈★、体重80斤◈★、蓄短发的王嘉梅1991年12月1日出生于湖南郴州农村◈★。两岁时◈★,在酒楼工作的母亲王九凤与生父离婚◈★,一年后又在同事的介绍下◈★,结识了来郴州探亲(两个儿子都在湖南工作)◈★、年长自己26岁的离异保安陈浩能◈★。

  尽管两人年龄相差悬殊◈★,可他们很快就相互看上眼◈★,交往一个月后便在郴州闪电领取了结婚证◈★。当然王九凤只是想借陈浩能的港籍身份为“跳板”◈★,拿到香港居留权◈★,给两个女儿创造更好的生活◈★、教育条件◈★。

  然而现实并非王九凤想象的那么简单◈★,因为她一开始就欺骗了陈浩能◈★,谎称自己只有一个8岁的女儿王院平◈★。所以办理赴港登记被拆穿谎言时◈★,陈浩能大发雷霆◈★,认为王九凤是在利用自己◈★,更视王院平◈★、王嘉梅姐妹为眼中钉◈★、肉中刺◈★,夫妻俩的关系也迅速降到冰点◈★。

  1999年夏天◈★,王九凤和长女的赴港签证顺利获批◈★,并安排王院平在距陈浩能太和邨寓所仅1.5公里的大埔三育中学入读◈★。至于不足8周岁的王嘉梅则因年龄太小遭入境处拒签◈★,无奈王九凤只能将她先接到东莞市东坑镇群英小学寄读◈★,每个月都会带着王院平北上看望几眼◈★。

  2005年8月◈★,13周岁的王嘉梅获批赴港与母亲◈★、姐姐团聚◈★,王九凤即安排她也进入三育中学就读◈★,并与母女俩一同居住在陈浩能太和邨的寓所◈★。

  虽然是“插班生”年龄也较小◈★,但王嘉梅学习成绩却非常优异◈★,不到半年就追上课程调入精英班◈★,中二又获全额奖学金◈★、担任风纪和图书馆助理◈★,中三参加校外英语和普通话比赛还双双获奖◈★,课余时间也会到校外兼职赚钱◈★、做义工◈★。在老师◈★、同学眼里◈★,她就是品学兼优的“模范生”◈★。

  不过◈★,香港的生活始终让王嘉梅感到压抑◈★、痛苦红尘佳人如烟事◈★。毕竟继父陈浩能一直对姐妹俩心存芥蒂◈★,自2006年起他还被确诊患有胃癌◈★,不得不辞去养老院的保安工作◈★,仅靠救济金和妻子王九凤维持生计◈★。

  奈何王九凤也无一技之长且不懂粤语◈★,来港后都以捡破烂为生◈★,因此一家人过得穷困潦倒◈★,姐妹俩几乎每天都能看见母亲与继父为钱的事情争吵甚至打架◈★。对此◈★,王嘉梅无数次抱怨称◈★,想休学去外面工作◈★、赚钱◈★,带母亲逃离这个“魔窟”◈★。

  姐姐王院平中五毕业后◈★,花高价进入模特学校成为签约艺人◈★,如今收入也算不错◈★,这让从小就有“明星梦”的王嘉梅羡慕不已◈★。巧的是2007年12月初◈★,王嘉梅居然也被一个模特“星探”发掘◈★,对方不仅免费让她参加培训班◈★,还聘请她担任模特助理◈★。正是从这时起◈★,王嘉梅开始频繁旷课◈★,并变得爱打扮了起来◈★,出入都是一身名牌◈★。

  2008年1月24日◈★,自称月入已达2万的王嘉梅还不顾老师和家人的反对◈★,执意办理了退学手续◈★。半个月后的2月13日◈★,陈浩能也逼着王九凤签署了离婚协议◈★。

  所以其实陈浩能已经不算姐妹俩的继父了◈★,只不过王家母女一时半会找不到落脚的地方◈★,便“赖”在太和邨不走◈★,平常双方则各煮各的饭关系形同水火……

  在母亲王九凤看来◈★,两个女儿都进入了模特行业◈★,苦日子即将熬出头◈★。或许也正是这个原因◈★,她才会同意离婚的吧?

  可事实上王嘉梅一直在欺骗家人◈★,据其同学和前男友阿俊表示◈★,所谓的免费培训班只是先贷款再还钱◈★。且自2008年1月起◈★,那位“贷款人”就突然逼着王嘉梅还钱◈★。因此他们都认为◈★,王嘉梅正靠“援交”的方式去赚钱还债◈★,这也导致她频繁旷课◈★、退学并向阿俊提出分手◈★,只可惜大家都不知道“贷款人”究竟是谁◈★,也不清楚王嘉梅是通过什么渠道去寻找“援交”对象的◈★。

  王嘉梅真是靠“援交”去赚钱还债的吗?她又是向谁借的钱呢?为了解开这些谜团◈★,5月4日失踪人口调查组来到太和邨居和楼◈★,想要查看一下王嘉梅的电脑使用情况◈★。

  很快探员们就在姐妹俩共用的台式电脑中看到◈★,2007年12月初◈★,王嘉梅被一位模特公司“星探”(经纪人)发现◈★,同月9日双方还签署了一份长达12页的英文协议书◈★。规定由该“星探”资助5万模特班培训费◈★,王嘉梅则要在未来10年执行他(公司)指派的所有任务◈★,包括发展“下线”吸纳新学员◈★、推销化妆品等◈★。如若做不到◈★,就视为毁约并需立即还清5万培训费◈★。

  无疑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“传销组织”◈★,可天真的王嘉梅已经签下契约◈★,且公司主页确实PO出不少她的宣传照◈★、带其出席各种商业活动◈★。所以一开始王嘉梅还信心满满◈★,不停忽悠同学◈★、朋友到模特公司消费◈★。

  但没多久◈★,大家就发现模特公司的真面目◈★,那些被骗钱的同学则将怒火迁就到王嘉梅身上◈★,这当然也令她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◈★,遂决定不再接受公司任务◈★。而眼见王嘉梅已无利用价值◈★,“星探”也果断撕下面具◈★,以“违约”为由逼其立刻偿还5万借款◈★。

  所以科技组探员也在王嘉梅MSN看到◈★,从2008年1月21日起◈★,王嘉梅就经学员的介绍◈★,以“现役模特”身份发布不少性感照片招揽“援交”对象◈★。还在New-3Lunch网站注册了一个名为Kimi的账号◈★,并于该网站下的“援交情报局”讨论区发文称◈★:“我是Kimi第一次做◈★,这个月要还5万块钱◈★,一次1500~2600元◈★。可包月◈★。”

  一个星期后◈★,王嘉梅就接到第一单“生意”◈★,短短三个月◈★,与她私信的会员更是超过130人◈★,成功“援交”10余次◈★,其中两个还是“常客”◈★。4月5日◈★,一名男子在和王嘉梅“援交”后未付钱◈★,她也愤怒地发帖进行谴责◈★,又在这之后将网名改为Kiki◈★。

  另在浏览讨论区时◈★,探员们还无意中看到一条发布时间4月28日中午1时28分◈★,标题为《完全女友中学feel Kimi report》的贴文◈★,大致内容是该贴主应好友Kimi要求◈★,帮忙撰写招揽“援交”对象的“广告”◈★,声称“Kimi身高153cm◈★,33a◈★,23◈★,34◈★,是同我上过床的女人里面最靓的一个”……然而该发帖账号却是刚申请不到1小时的新号◈★。

  Kimi是王嘉梅之前的网名◈★,难道那个未付“嫖资”的男子绑架◈★、囚禁甚至杀害了王嘉梅?随后又建个新号发帖◈★,以制造王嘉梅还在世的假象迷惑世人?又或者这个新号发帖人真的是王嘉梅好友◈★,与“白嫖男”毫无关系?

  调查到这◈★,警方愈发觉得王嘉梅的失踪不简单◈★,极有可能她发生了意外◈★。于是就在5月5日早上8时许◈★,新界北失踪人口调查组发布寻人启事征集线索◈★,并将案件呈交重案组负责◈★。与此同时◈★,科技组也对王嘉梅MSN私信消息◈★,时间由近及远地进行逐一筛查◈★,试图锁定“白嫖男”及发帖的新号主人身份◈★。

  不过很遗憾◈★,一通忙碌后探员始终没有“白嫖男”的任何线索◈★。还好王嘉梅MSN私信排查到4月28日下午2时32分时◈★,发现有人曾一连发来近10条消息(都没有回复)◈★,而此人与那个发帖的新号竟然用的是同一IP◈★。

  无疑这两者为同一个人◈★,那即便他和王嘉梅的失踪无关◈★,也一定掌握了许多重要线索◈★,因此重案组立刻向法院申请搜查令◈★,准备前往该IP地址寻人◈★。可没想到几个小时后的5月5日下午3时许◈★,一位名叫胡建邦的电脑工程师就找到失踪人口调查组天博综合app官网◈★,称自己认识王嘉梅◈★,且他就是那两名王嘉梅的“援交常客”之一◈★。

  原来4月初看到王嘉梅发布的贴文后◈★,胡建邦就添加了对方好友◈★。当得知小女孩是因为想替母亲减轻压力◈★、逃离“魔窟”◈★,才借钱上培训班并被逼债后◈★,瞬间产生了怜悯之心◈★,决定要照顾一下王嘉梅的“生意”◈★。于是就在4月20日◈★,他花费1500港币第一次与王嘉梅发生了性关系◈★。

  4月27日凌晨◈★,吃完夜宵的胡建邦又想照顾王嘉梅“生意”◈★,遂约她在深水埗港铁站汇合◈★,随后两人就一同前往附近的青年旅馆开了房◈★。此时的王嘉梅手提金色手袋◈★,身穿黑色T恤◈★、黑色长裤◈★、黑色长筒袜和黑色皮靴◈★。

  进入房间后◈★,王嘉梅称自己非常累◈★、想要自杀◈★。因为从2月开始◈★,她就已陆续清偿了模特公司5万本金◈★。谁知4月26日◈★,那位“星探”又找到她◈★,命令其5月之前再还1万的利息◈★。

  另王嘉梅还从该“星探”口中得知◈★,4月5日那名“白嫖男”就是他们派来的卧底◈★,目的是在房间内安装针孔摄像头◈★,拍摄两人的性爱视频◈★。如果王嘉梅不还这1万利息◈★,就利滚利到6月还10万◈★,若10万也还不了◈★,那就将视频发给王九凤◈★、王院平以及三育学校的师生观看◈★。

  听到这番话◈★,胡建邦也没再要求王嘉梅发生性关系◈★,两人就这么躺在床上聊了数小时◈★。不过27号上午9点醒来后◈★,胡建邦依旧给了王嘉梅2000的“陪聊费”◈★。

  28号中午1时28分许◈★,忙完工作的胡建邦想起王嘉梅拜托自己帮忙发帖招揽“生意”一事◈★,遂申请了一个新账号发出贴文◈★,接着又发了数条MSN想将此事告诉王嘉梅◈★,可自始至终都没有收到对方任何回复◈★。

  今天中午◈★,胡建邦从新闻上看到警方发出的通告◈★,这才得知王嘉梅已经失踪一个多星期◈★,于是急忙前来提供线索◈★。

  没错◈★,胡建邦正是警方要找的那个“发帖人”◈★,不过根据调查天博综合app官网◈★,27号上午9点24分王嘉梅就先离开了旅馆◈★,半个小时后胡建邦也去了公司◈★,一直到28号凌晨才回家◈★。而王嘉梅手机又是27号晚上10点就已经联系不上了的◈★,故暂时排除了胡建邦的嫌疑◈★。

  那按照胡建邦的说法◈★,模特公司“星探”具有重大嫌疑◈★,极有可能是他们敲诈不成囚禁或杀害了王嘉梅◈★,因此探员们打算去会会这个“星探”◈★。没想到几个小时后的5月5日晚11时许◈★,又有一名男子找到失踪人口调查组◈★,且他说出来的话令所有探员都大吃一惊◈★,也瞬间排除了模特公司“星探”的嫌疑◈★。

  据这位名叫谢彦德的30岁男子表示◈★,4月26日深夜◈★,他和女友正在尖沙咀好时中心三楼的金龙会的士高消遣◈★。27号凌晨时分◈★,一位认识数年的24岁好友丁启泰也赶了过来◈★,一行7◈★、8人就在包厢内喝酒◈★、唱歌◈★。

  不过谢彦德发现丁启泰似乎刚吸食毒品◈★,始终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◈★,也就没怎么向他灌酒◈★。天亮后的8点左右◈★,还和女友一同打车将对方送回了位于石硖尾街39号的仁发大厦2楼寓所◈★。

  同日晚上9时25分许◈★,谢彦德突然接到丁启泰的电话称◈★:“我杀人了◈★,不知道怎么整死了一个女人”◈★,随后又不断说着“原来人里面有好多肥膏(脂肪)”◈★、“我怕见到她的样子◈★,所以将成块面皮撕下来了”◈★、“那个女人很想死”等语◈★。

  另此时的谢彦德正在工作的货运公司忙碌着◈★,不慎按到手机键发出“嘟嘟嘟”的三次声响◈★,丁启泰听闻即冲他怒吼道◈★:“你是不是想打999报警◈★!”

  丁启泰本就喜欢炫耀◈★、吹牛◈★,凌晨还磕了药◈★,忙得不可开交的谢彦德也就没太在意◈★,随口骂了句“神经病”便挂了电话红尘佳人如烟事◈★。

  怎料一个小时后的10时28分许◈★,丁启泰再次打来电话称◈★:“我已经把女人的头丢到九龙城码头海里了”◈★。11时25分◈★,回到家的谢彦德第三次接到丁启泰来电称◈★:“女人的骨头也丢在街市猪肉档的竹篾里了”……

  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语◈★,都令谢彦德大为光火天博综合app官网天博综合体育官方app下载◈★,◈★,可两人毕竟相识数年◈★,自己又实在太困◈★,便“粗暴”地直接关了机◈★。

  4月28日傍晚◈★,丁启泰找到谢彦德工作的货运公司◈★,当面问道◈★:“你到底相不相信我杀了人?”谢彦德依旧认为他在开玩笑◈★,遂回复称◈★:“不相信◈★,你肯定是在开玩笑◈★,否则怎么还会告诉我?”听闻丁启泰也堆起笑脸说道◈★:“当然◈★,我就是跟你开玩笑的◈★。”

  谁知接下去的几天◈★,丁启泰还是不时提及自己杀人的片段◈★,如受害女子的身高◈★、体态◈★、长相◈★、衣着等等◈★。5月3日◈★,两人再次于的士高相聚◈★,丁启泰也各种恫吓◈★、“开玩笑”◈★,不耐烦的谢彦德只能警告他“不要再提这事了”◈★。

  5月5日晚上10时许◈★,回到家的谢彦德因失眠无法入睡◈★,便在床上刷着手机◈★,突然就看到失踪人口调查组发布的通告◈★,发现无论是王嘉梅的失踪时间◈★、大致地点(刚开始警方将失踪地点标注为油麻地◈★、尖沙咀◈★,接到胡建邦报案后◈★,已改为深水埗港铁站)◈★,还是她的身高◈★、体态◈★、衣着◈★,都和丁启泰近几天描述的情况相似◈★,遂连夜前来报警提供线索◈★。

  因为当天傍晚◈★,科技组刚把王嘉梅MSN私信筛查到4月27日◈★,看到上午9时16分许◈★,她曾约了一位“嫖客”午饭过后在深水埗港铁站见面◈★,且对方还留下一组手机号码◈★,让王嘉梅到目的地时联系自己◈★。

  而就在谢彦德报案的两个多小时前◈★,探员又根据通讯公司数据服务查询到◈★,同日(4月27日)中午1时04分许◈★,王嘉梅的确主动致电那名“嫖客”留下的号码通线秒◈★,这也是她手机的最后一次通联记录◈★。

  尽管该号码为香港“太空卡”◈★,2023年2月23日之前是不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的◈★。可对方信号的发出地点◈★,与上午9时16分那条MSN发出地点◈★,同为丁启泰居住的石硖尾街39号仁发大厦◈★。更巧的在于◈★,经谢彦德指认◈★,这张“太空卡”正是好友丁启泰所办理的◈★!

  每一条线索都对上了◈★,无疑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◈★。于是重案组探员立刻赶赴石硖尾街仁发大厦◈★,准备逮捕丁启泰◈★。

  另据了解◈★,2008年1月◈★,丁启泰单元间还突然住进了一个名为区某辉的“临时租客”◈★,此人与丁启泰是小学同学◈★,自称地产经纪人也兼职信用卡推销◈★,可他曾加入过黑社会团伙“和胜和”◈★。因此警方怀疑区某辉也和王嘉梅的失踪案有关◈★,决定将两人一同缉拿归案◈★。

  怎料抵达大厦后却发现◈★,屋内竟一个人都没有◈★,为了避免打草惊蛇◈★,探员们只能埋伏在各入口守株待兔◈★。

  5月6日晚上11时许◈★,目标区某辉率先出现在石硖尾街口◈★,埋伏的探员即蜂拥而上将其押回警局◈★。5月7日凌晨1时许◈★,目标丁启泰现身大楼◈★,探员们也迅速将其制服◈★,并押着他打开了单元间大门◈★。

  两人租住的二楼C套房被房东隔成3个单元间◈★,每个房间面积不到10平方米◈★,案发前另外两个单元间租客则已经搬走◈★。而刚进屋探员就看到◈★,墙角一个木质双人床架上◈★、房间窗框◈★、座椅◈★、摆放物件的铁架◈★、电脑开关◈★,以及厕所外墙上◈★,均沾有擦拭过的血迹◈★。推开厕所隔门◈★,发现地板◈★、浴簾同样有未清洗干净的血迹◈★。

  打开电脑光驱后◈★,探员还寻获一张DVD光碟◈★,上面残留着数枚右手血指模◈★,其中拇指和中指◈★、食指指纹较为清晰◈★。便立刻通知鉴识科前来取证◈★,丁启泰也被押往警局◈★。

  5月7日凌晨3点回警局的途中◈★,丁启泰在警车上首度向探员坦诚将王嘉梅杀害的犯罪事实◈★。但他却说记不清杀人以及分尸的经过◈★,只记得头颅被扔下九龙城码头的海水中◈★,肌肉及内脏被切成小块冲进马桶◈★,大块骨骼如盆骨等◈★,则混在石硖尾街市猪肉铺的竹篾里……

  故警方高层初步认定◈★,丁启泰杀人◈★、分尸事实应当存在◈★,遂在5月7日早上8时许◈★,由重案组探员押解他前往九龙城码头寻找王嘉梅头颅◈★;下午3时许◈★,飞虎队“水鬼”还先后两次潜入海底进行打捞◈★,不过始终一无所获◈★。

  几乎同一时间◈★,鉴证科也对仁发大厦单元间的马桶及下水管道展开勘验天博综合app官网◈★。但忙碌数小时后◈★,同样没有采集到血迹或人体组织残留◈★。

  5月7日傍晚6时许红尘佳人如烟事◈★,探员又押解丁启泰前往石硖尾街市猪肉摊指认现场◈★。然而据负责人表示◈★,猪肉摊每天中午都有固定人员前来回收卖不掉的“边角料”◈★,并拉至堆填区集中销毁◈★,且事发已过去一个星期◈★,丁启泰又指认不出究竟丢在哪个摊位◈★,因此还是没有任何进展◈★。

  甚至鉴证科对所有竹篾进行检测后◈★,也未发现人类血迹或碎肉组织残留◈★,故认定「没有人类骨头曾在肉摊一带被弃置」◈★。

  这样的结果红尘佳人如烟事◈★,不禁令探员们开始怀疑事情的真实性◈★,至少尸体处理的方式有所隐瞒吧?没想到眼看警方找不到任何尸块◈★,5月8日的录影会面中丁启泰竟然也改口供了◈★!

  据了解◈★,时年24岁◈★、身高177◈★、体重近200斤的丁启泰◈★,1984年11月出生于中国香港◈★,为家中长子还有一个弟弟◈★,父亲丁其才是中港货车司机(可来往香港和内地的车辆)◈★,母亲则在某制衣厂任管理◈★,一家四口都挤在九龙塘南山邨狭小的公屋里◈★。

  虽然生活并不富裕◈★,但好歹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◈★,怎料就在丁启泰5岁时◈★,父母带着兄弟俩前往内地旅游突遇车祸◈★,致母亲当场离世◈★,他亦严重撞伤头部◈★。可惜父亲那几个月一直忙着处理妻子后事并未太在意◈★,再加之亲眼目睹生母去世患上PTSD◈★,没多久丁启泰就出现间歇性精神问题◈★。

  7岁那年◈★,丁其才为更好地照顾两兄弟◈★,与一位离异带娃的莫姓女子重组家庭◈★,继母也一直对他视如己出红尘佳人如烟事◈★。谁知丁启泰始终无法接受一个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母亲◈★,精神状况也愈发严重◈★,8岁时还因欺凌同学而“强制”接受精神医生治疗◈★。

  不过很遗憾◈★,丁其才常年在外出车◈★,继母又不被接受◈★,治疗一段时间后丁启泰的情况未见任何好转◈★,还出现“学习障碍症”◈★。无奈家人只能在医生和老师的建议下◈★,将他送到特殊学校接受教育◈★。这也让丁启泰产生了抵触心理◈★,认为自己是被学校抛弃◈★、没有母亲◈★、遭所有人歧视的“社会边缘人”◈★。

  1999年◈★,刚满14周岁的丁启泰因伤人被判入培志男童院(专门针对未成年男孩设立的教育与康复机构)一年◈★,至此他也决心逃离那个“不属于自己的家”去社会闯荡◈★。所以出院后就辍学前往油麻地庙街一带贩卖盗版光碟◈★,亦染上毒品◈★、嫖娼的恶习◈★,脾气变得更加古怪◈★、暴躁◈★。

  2002年◈★,17岁的丁启泰开始在南山村大排档做杂工送外卖◈★,月入4000多港币◈★,也在此期间结识了谢彦德◈★。

  而据大排档老板和谢彦德回忆◈★,当年丁启泰染着金毛绰号“肥仔泰”◈★,年纪轻轻就喜欢吹嘘“嫖妓战绩”◈★,还常常与人发生争执◈★,甚至每次吵完都要冲同事◈★、客人发脾气◈★、摔大排档碗筷……因此工作不到半年就被炒了鱿鱼◈★,之后他便返回庙街继续贩卖光碟◈★。

  2005年初◈★,丁启泰跟着表弟做起了冷气工学徒◈★。其师傅同样表示◈★,他非常爱吹嘘◈★、炫耀◈★,且花钱大手大脚◈★,一发工资就北上吃喝嫖赌◈★、吸毒◈★,到了月底则连饭钱都要同事施舍◈★。最后更是向某贷款公司借了20万无力偿还◈★,被黑社会追上门逼债◈★,所以干了9个多月又辞职躲回庙街贩卖光碟◈★,时不时也会跑深水埗贩卖私烟◈★。

  2006年中旬◈★,丁启泰租下一个摊位开始在深水埗卖玩偶◈★,算上贩卖光碟◈★、私烟的钱◈★,月收入已经达到2◈★、3万◈★。便在2007年6月◈★,以2400元的价格租下仁发大厦单元间◈★,正式搬离了父亲南山邨的住所◈★。

  没了家庭的束缚◈★,丁启泰终于感觉自由了◈★,再加上收入不错◈★,因此几乎每周都要磕药◈★、嫖娼一到两次◈★,也经常参加集体“毒趴”◈★、“淫趴”◈★。另据他自己供述◈★,街上看到年轻貌美的女子后◈★,还会萌生强奸对方的冲动◈★,只不过每次准备动手时◈★,“道德底线”都告诉他不能这么做……

  2008年1月◈★,小学同学区某辉因社团大哥在欧洲被捕而无处落脚◈★,遂前来投靠丁启泰◈★。不过2月底◈★,区某辉在另一位友人的介绍下找到份网店工作◈★,因经常要到内地进货路途遥远◈★,便搬到了那名友人位于天水围的寓所居住◈★。

  4月11日◈★,区某辉应该友人邀请◈★,一同前往哈尔滨参加对方婚礼◈★,而由于新婚夫妇还得去度蜜月◈★,区某辉只能先回了香港◈★。怎料临走前他竟忘了拿天水围寓所的钥匙◈★,无奈又跑回仁发大厦暂住◈★。

  5月1日晚◈★,从内地进货回来的区某辉刚进屋就发现到处都是血迹◈★,打电话给丁启泰则始终没人接听◈★。还以为是曾经社团的敌对上门寻仇◈★,误伤/杀了丁启泰◈★,即跑酒店躲了数天……直到5月5日联系上丁启泰才返回单元间◈★。

  两个星期前的4月20日左右◈★,丁启泰在网站上看到王嘉梅发出的帖子◈★,便加了对方好友想要照顾其“生意”◈★。不过由于时间关系◈★,双方一直都未见面◈★。

  4月26日晚上◈★,丁启泰购买了一些“K粉”和三粒“摇头丸”◈★,并在某旅馆中吸食了部分“K粉”及两粒“摇头丸”◈★。谁知两个多小时后的27日凌晨0时许◈★,谢彦德又打电话邀他至金龙会喝酒◈★,遂迷迷糊糊打车赴约◈★。

  早上8时许◈★,众人相继离去◈★,谢彦德和女友也将精神恍惚的丁启泰送回住所休息◈★。可躺下床后他却怎么都睡不着◈★,于是又服用了剩余的那粒“摇头丸”◈★、打开电脑音乐……

  不一会◈★,丁启泰就再次进入兴奋状态◈★,期间通过MSN联系上王嘉梅◈★,称自己要先睡几个小时◈★,中午1点左右到港铁站汇合◈★,再一同前往仁发大厦“援交”◈★,还不忘留下手机号让王嘉梅到约定地点后打电话给他◈★,随即便睡了下去◈★。

  中午1时04分许◈★,王嘉梅果然如约致电丁启泰◈★,可她却称自己刚刚“服务”了一位“老客户”◈★,今天实在有点累◈★,希望能推迟“援交”时间◈★,无奈丁启泰只能将日期改到29号◈★。

  4月28日中午◈★,“饥渴难耐”的丁启泰又通过New-3Lunch网站◈★,花费1000元约了另一位15岁的“援交女”解决性需求◈★,也就再未与王嘉梅联系过◈★。而由于该“援交女”是第一次发生性关系◈★,故留下了大量血迹在单元间◈★。

  总之丁启泰称他没有见过王嘉梅◈★、没有杀人◈★,之所以7号凌晨会向探员承认杀害王嘉梅◈★、会对谢彦德说出那些话◈★,都是因为嗑HIGH了胡说八道的(被捕前的5月6日也确实嗑药了)◈★。

  经核实◈★,区某辉的确于4月25日去了内地◈★,直到4月30日才返港◈★,故排除了他涉案的嫌疑◈★,并在5月8日晚释放◈★。

  至于丁启泰的翻供则明显在撒谎◈★,因为鉴证科勘验后确认◈★,单元间内发现的血迹均来自失踪少女王嘉梅◈★,电脑DVD光碟上的血指模也属于丁启泰◈★,两人若没见过面◈★,怎么可能会留有王嘉梅血迹呢?

  眼见谎言被戳穿◈★,丁启泰只能第二次承认了杀害王嘉梅的事实◈★,不过处理尸体的过程与第一次在警车上的供述却大相径庭◈★。

  据丁启泰表示◈★,接到王嘉梅来电后◈★,他即出门前往港铁站与对方汇合◈★。2点左右一同在某山东餐馆吃完午饭◈★,就步行回到了仁发大厦◈★。刚进屋◈★,丁启泰先从包里取出1500元交给王嘉梅◈★,并让她进卫生间洗澡◈★,自己则打开电脑音乐◈★,翻出剩余的“K粉”和“摇头丸”独自HIGH了起来……

  也不知过了多少分钟◈★,洗完澡的王嘉梅躺在床上说了句◈★:“时间差不多了◈★,若你不来的话◈★,我就走了◈★。”(很多“援交女”是计时的◈★,1个小时不管有没发生性关系都要付钱)

  听到这话◈★,丁启泰即走上床将王嘉梅压在身下◈★,不过他认为双方应该没有发生性关系◈★,因为摸了一会后他似乎又睡着了……

  下午4时许◈★,丁启泰终于清醒过来◈★,却发现自己竟坐在床边的玻璃台上◈★,王嘉梅则瞪大了双眼仰卧于床中央◈★,胸前有一滩鲜血◈★,嘴角也有干涸的血迹◈★,身体冰凉已无呼吸和脉搏◈★。

  看到这一幕◈★,丁启泰被惊得半天回不过神◈★,他完全不记得过去一个多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◈★,更不知道王嘉梅是怎么死的◈★。

  然而房门被从里面反锁◈★,屋内并无第三人啊?所以思来想去后认为应该是自己嗑药出现幻觉◈★,失手掐死了王嘉梅◈★。毕竟单元间没有菜刀之类的利器◈★,王嘉梅尸表亦无开放性伤口◈★。

  深知闯下大祸的丁启泰决定紧急处理尸体◈★,以免同居的区某辉突然回来发现端倪◈★,下半辈子都得在监狱度过◈★。

  于是他迅速下楼到石硖尾街市收集垃圾袋◈★、塑胶箱(水产品◈★、肉类保鲜用的那种)◈★、砖头等物品◈★,又找来一辆清洁工停放在街边的手推车◈★,即匆匆赶回仁发大厦◈★。

  回到单元间◈★,他先替王嘉梅穿好衣服◈★,再把尸体和砖头放入塑胶箱◈★,以胶带封口◈★。接着就按九巴6C线路◈★,沿石硖尾街◈★、大埔道◈★、弥敦道◈★、漆咸道◈★,一路来到九龙城码头◈★,趁着四下无人之际◈★,将塑胶箱整个推入海中◈★。直到确定尸体已沉入海底◈★,这才放心地打了一辆出租车返回大厦◈★。

  随后◈★,丁启泰又把沾有血迹的枕头◈★、床单撕碎◈★,与被褥一同丢到附近的垃圾站◈★。另丁启泰还表示◈★,自己打给谢彦德说的那些分尸情节都是开玩笑◈★、吓唬对方的◈★。

  至于第二天会约另一名少女“援交”◈★,则是因为始终回忆不起杀害王嘉梅的经过◈★,所以想要“情景还原”一下◈★,看看能不能记起一些片段◈★。

  此番供述虽解释了为何没找到尸块的疑问◈★,但它同样有明显漏洞◈★。因为第一◈★,手推车是无法经过漆咸道的◈★,沿路监控也没有拍到丁启泰身影◈★;再者◈★,该说法中没有分尸情节◈★,那单元间近10处血迹是怎么来的?王嘉梅只是吐了一口血而已◈★,怎么就到处都沾上血迹了?

  综上◈★,探员们认为丁启泰还是没有说老实话◈★,便再次对他展开审讯◈★,无奈他只能更改处理尸体的经过◈★,并表示◈★:“之前不说是因为过程太变态◈★,自己讲不出口◈★,但现在觉得不说出来对不起Kiki(王嘉梅)”◈★。

  据丁启泰供述◈★,发现王嘉梅死亡后◈★,他坐在椅子上思考了5~10分钟◈★,接着就把尸体拖进卫生间◈★,用菜刀割开喉咙放血10~15分钟◈★,又取出一块砧板◈★,将整颗头颅砍下◈★,再沿各关节部位把四肢逐一斩断(分前后臂/腿)◈★。

  肢解躯干时◈★,则由心窝处下刀◈★,徒手取出内脏后因分不清哪个是心◈★、哪个是肺◈★,便将它们都切成小块丢入马桶◈★,整个处理内脏过程历时约30分钟◈★。

  另在剖开胸膛时◈★,丁启泰就想把皮肉和骨头分开的◈★,可发现并没有那么容易切割◈★,只能尝试“先剥皮◈★、再剔肉”的方法◈★,因为“猪肉摊老板们就是这么切猪肉的”◈★。

  于是他先撕下头颅上的脸皮◈★,又将四肢◈★、躯干上的皮肤也一一剥/切开◈★,随即拆下肋骨◈★,用菜刀像削甘蔗皮那样◈★,把连在腿骨◈★、手骨◈★、肋骨◈★、胸骨◈★、椎骨等部位上的肌肉一点点削下来◈★。最后再将那些大块骨头能砍断的都砍断丢入一只水桶中◈★,皮◈★、肉则放在砧板上继续切碎后◈★,连同斩下来手指◈★、脚趾一并冲进卫生间马桶里◈★。

  做完上述“工作”已近晚上10点◈★,丁启泰即拎着包裹好的“无皮头颅”由深水埗上车◈★,乘九巴6C线前往九龙城码头抛尸◈★。之所以不坐出租是担心沿路有巡警查车◈★,而他们一般情况是不会拦巴士检查的◈★。

  晚上11时许返回单元间后◈★,丁启泰提着装有人骨的水桶第二次出门红尘佳人如烟事◈★,并将它们分散丢弃在石硖尾街市猪肉摊的竹篾里◈★。随后就再次回屋把染血的被子◈★、床单◈★、菜刀◈★、砧板◈★、水桶简单清洗了一遍◈★,又剪烂王嘉梅的衣物◈★、身份证◈★、八达通卡◈★、手提包◈★,将它们统统丢进了附近的垃圾站或垃圾箱(都没有找回)◈★。

  首先◈★,前面说了◈★,鉴证科已经勘验过◈★,猪肉摊的竹篾里并没有检测到人类血迹◈★。何况按丁启泰的说法◈★,盆骨◈★、脚掌骨◈★、手掌骨等显著部位也丢了进去◈★,难道摊主和回收员都分不清人骨和猪骨吗?哪怕普通市民也不至于区分不出来吧?

  其次◈★,丁启泰对如何杀死王嘉梅完全记不起来◈★,但分尸◈★、抛尸的细节却如数家珍◈★。比如人类有12对肋骨◈★,第1~7肋前段与胸骨相连◈★,称为“线肋前段没有与胸骨连接◈★,称为“假肋”◈★。其中第8~10肋的肋软骨还依次连于上位肋软骨◈★,共同形成一软骨性边缘◈★,称“肋弓”◈★,第11◈★、12肋则细短且直◈★,末端游离◈★,称“浮肋”◈★。

  诡异的是◈★,丁启泰竟清楚记得自己只拆了“真肋”◈★,也记得是如何斩断“肋弓”◈★、“浮肋”◈★、“尾骨”◈★、“胸骨”的◈★,甚至还不时示意审讯员让开◈★,以便他演示下刀(警方有准备一把菜刀和A4纸大小的砧板进行模拟)方式◈★、切割手法……在探员们看来◈★,一个刚吸食毒品且第一次分尸之人◈★,断不可能记得那么多细节◈★,这更像是他临时“编排”出来的经过◈★。

  第三红尘佳人如烟事◈★,在上一份口供中丁启泰就说了◈★,家里没刀所以才会认为自己是以扼颈的方式掐死王嘉梅的◈★。同时区某辉也表示◈★,单元间从不做饭◈★,确实没有菜刀和砧板◈★。然而丁启泰却交代不出它们究竟是哪来的◈★,警方也始终没找到这把菜刀和砧板◈★。

  当然有这种可能性◈★,但问题5月7日探员就调查过◈★,附近所有商店◈★、超市都未在案发时间段卖出菜刀和砧板◈★,更无任何店员见过丁启泰◈★,警方也至今都未重组购买分尸工具的过程◈★。所以这要怎么解释?

  不过探员们也不执着于找到分尸工具◈★,反正丁启泰都认罪了◈★,就当菜刀和砧板是他路上“捡”到的◈★,找到尸块才是眼下的重点◈★。

  因此当天(5月8日)下午◈★,警方落案控告丁启泰于4月27日◈★,在深水埗石硖尾街仁发大厦寓所内谋杀少女王嘉梅◈★。3时许◈★,西九龙重案组还致电渠务署◈★,请求协助前往仁发大厦污水渠寻找尸块◈★。

  5月8日下午4时许◈★,九龙及新界南渠务部工程师相继抵达大厦◈★,指示直属员工和承建商查看近期的污水清理记录◈★、检视渠构图◈★。

  根据维修记录显示◈★,自4月25日以后◈★,案发大厦附近都未进行过渠道清洗工作◈★,工程师则通过渠构图◈★,推测出尸块最有可能堆积地点在公共污水井◈★,于是渠务人员迅速打开井盖进行挖掘◈★。谁知忙碌一个多小时始终没有任何收获◈★,难道丁启泰又在撒谎吗?

  工程师并不这么认为◈★,原来仁发大厦已有40年楼龄◈★,这么多年大楼住户及旁边新建的楼宇开发商◈★,曾不止一次改装连接公共污水井的渠道◈★,各种弯弯绕绕早不似当年那般顺畅◈★、笔直◈★,甚至还会途经其他建筑的独立污水井◈★,以至于案发卫生间下水管道的走向都完全分不清了……

  不得已◈★,探员只能找来绿色显影剂◈★,从案发卫生间马桶处倒入试剂◈★,再沿大厦地铺勘测好排污路线◈★。接着就全楼停水◈★,锯开路线上的每个管道接口◈★、转角仔细打捞◈★。至5月8日晚上10时许◈★,警方共提取出6袋沉淀物◈★。

  5月9日一大早◈★,工程师再次陪同探员前往下水管道途经的每个独立污水井进行打捞◈★,并寻获23块疑似动物肉块◈★。同日上午◈★,丁启泰也被押往九龙城法院提堂◈★,他暂时毋须答辩◈★,还押看管至5月15日◈★,以待警方做进一步调查◈★。

  5月9日晚◈★,重案组探员将先前打捞起来的6袋沉淀物◈★,以及23块疑似动物肉块◈★,转交法医实验室进行勘验◈★,最终挑选出30余块表面带有尸绿◈★、内部肌肉呈深红色的动物肉块进行化验◈★、分析◈★。

  5月10日◈★,法医将这些肉块一一洗净吹干◈★,发现部分切口呈不规则齿咬状◈★,研判非利器切割造成◈★,且齿咬状又较人类牙齿细得多◈★,故率先排除了这部分肉块为人类尸块的可能性◈★。

  接着◈★,又根据剩余肉块切口的收缩情况◈★,挑出十余件死亡不久刚从尸体中分割出来肉块◈★,并将它们切成小件以石蜡包裹◈★,染色后放入载玻片用显微镜检视◈★,确定其中9块为人体组织◈★。

  随后法医就提取出肉块中的DNA信息◈★,与王嘉梅牙刷上提到的DNA进行比对◈★,发现两者型别一致◈★,至此证实它们属王嘉梅尸体的一部分◈★!

  另经10组对照实验后◈★,法医又确认◈★,部分肉块是被人用「玻璃装啤酒瓶盖」从王嘉梅尸身上一点一点“抠”下来的……难道这就是“分尸菜刀消失”的秘密?

  不过很遗憾◈★,警方也始终未寻获这个可能被用来分尸的啤酒瓶盖◈★。5月10日中午◈★,探员还回到案发单元间◈★,拆除马桶带回实验室进行更加仔细勘验◈★。

  5月11日中午12时许◈★,10名探员返回石硖尾街凶案现场◈★,携同刊有王嘉梅照片的剪报◈★,向附近游戏机中心等多间商户及街坊询问◈★,是否有人见过死者◈★。但走访了两个多小时并未取得任何进展◈★。

  7月24日◈★,丁启泰被押解九龙城法院再提讯◈★,他仍毋需答辩◈★,案件押后至8月14日再讯◈★,待律政司进一步指示◈★。

  丁启泰被捕后◈★,父亲为他四处奔走◈★,因为丁其才始终不相信儿子会干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◈★。也因此2008年8月底◈★,积劳成疾的丁其才因糖尿病及高血压复发病逝于医院◈★,丁启泰则在9月11日下午3时许◈★,向惩教署申请到万国殡仪馆灵堂祭拜父亲◈★。

  2009年7月20日◈★,本案终于在高等法院开审◈★。尽管丁启泰一直强调自己没有杀人动机◈★,案发过程中也精神恍惚◈★、严重失忆◈★,但控方却认为他案发时意识清醒◈★,动机则是“图财”◈★。

  因为王嘉梅当时包里应该放有3600余元港币现金◈★,丁启泰也承认自己将钱都取走◈★,并交付了一个月的房租◈★。

  其次◈★,控方还传讯了一位绰号“阿明”的男子◈★,此人在案发的4月27日中午12时许◈★、下午2时许◈★,以及晚上7时许◈★,曾三次致电丁启泰购买私烟◈★。而据他回忆◈★,当时丁启泰没有任何异常◈★,对答如流◈★,完全不像是吸食毒品后精神恍惚之人◈★,只不过丁启泰记不起自己有和阿明通过电线日◈★,控方播放录影会面中丁启泰承认杀人◈★、演示分尸过程的视频◈★,并传召了王嘉梅姐姐王院平和证人谢彦德◈★。

  他说案发27日凌晨到尖沙嘴的士高喝酒◈★、吸食毒品◈★,早上回家洗澡时◈★,发现裤袋里还有剩余的“K粉”和“摇头丸”◈★,于是就先放在桌上◈★,冲完凉后继续服用了其中一粒“摇头丸”◈★。进入兴奋状态后◈★,即约王嘉梅中午“援交”◈★,接着自己就睡了过去◈★。

  中午2时许◈★,王嘉梅抵达单元间看见桌上还有“K粉”◈★,遂主动询问丁启泰自己可否吸一些◈★。他也没拒绝◈★,两人便打开音乐一起吸了起来◈★,之后的事丁启泰则完全没有印象了◈★。

  下午4点醒来后◈★,丁启泰发现自己竟不在床上◈★,王嘉梅则口吐鲜血已经死亡◈★,只能愚蠢地肢解尸体◈★、抛尸◈★。期间还因紧张◈★、恐慌◈★,致电情如亲兄弟的好友谢彦德◈★,想找他倾诉◈★。

  此外丁启泰还强调◈★,自己虽在警局详细陈述了分尸过程◈★,但他其实根本就记不清那些细节◈★,完全是因为警方拿出一个假人◈★,逼他演示勒死王嘉梅◈★、肢解尸体的过程◈★,自己才临时“编”出来的◈★,

  ◈★。至于5月7日凌晨在警车上透露自己杀了人◈★,也是因警方一上车就对他拳打脚踢◈★、辱骂◈★,还威胁说◈★:“

  (谢彦德)◈★,他什么都招了◈★,如果你不承认杀人◈★,就连阿德都拉下水◈★。”丁启泰担心连累好兄弟◈★,只得先承认了罪行◈★。

  简言之◈★,丁启泰甚至都不认为王嘉梅是自己杀的◈★,也有可能对方是吸毒过量死的……录影会面中之所以承认“吸毒过量◈★、亢奋状态下掐死了王嘉梅”◈★,纯属被逼无奈◈★。

  控方表示◈★,丁启泰被捕后曾多次说谎◈★、愚弄调查人员◈★,是出色的说谎者◈★。他把王嘉梅被杀过程的记忆完全“抹掉”◈★,质疑其声称吸毒后失去意识的说法不可信◈★。他发现王嘉梅死后◈★,也只考虑10分钟就把尸体拖到厕所放血◈★,毁掉与死者有关的证据◈★,表现得非常冷静和小心◈★。

  此外◈★,控方还指丁启泰庭审前从未向警员提及◈★,案发时曾与王嘉梅一同吸毒◈★,他有为脱罪而捏造事实◈★、污蔑王嘉梅◈★、蒙蔽陪审团的嫌疑◈★。

  辩方则指◈★,此案是滥用药物导致的悲剧◈★,案发时丁启泰并不清醒◈★,提醒陪审团要专注于王嘉梅死亡经过的证供◈★。辩方律师称◈★:

  ”2009年7月27日◈★,四男三女陪审团退庭商议3个多小时后◈★,一致裁定被告丁启泰谋杀罪成◈★,判处终身监禁◈★。

  )◈★,并获得法律援助◈★,听证会原定在一年后的2010年7月29日举行◈★。谁知2009年7月26日◈★,他又撤销了上诉◈★。2011年10月19日◈★,丁启泰再度申请上诉◈★,说上次撤销申请◈★,是怕引起公众注意◈★,舆论压力会误导法官◈★,现在已过了一段时间◈★,这才再度提出申请◈★。不过丁启泰此次上诉的理据是◈★,他犯案时受到了药物的影响(

  )◈★。然而法官认为丁启泰在毁尸时能及时告知朋友相关细节◈★,且阿明称案发时间段他对答如流无任何异常◈★,显示犯案时神志清醒◈★,为警方录取的多份口供亦前后矛盾◈★,最终于2012年12月4日驳回上诉申请◈★。

  案件审结后◈★,警方将捞到的9件人体组织交还王嘉梅家人◈★。而她的母亲王九凤因无法接受女儿当“援交少女”再遭杀害的事实◈★,一直想“等她回来”◈★,故直到2018年才与大女儿搬离太和邨住所◈★。王嘉梅“继父”陈浩能则在案发后不久即因胃癌病逝◈★。

  举报有功的好友谢彦德◈★,在2009年11月被香港政府授予“好市民奖”◈★。他在接受采访时坦言◈★,对于因举报友人而获奖◈★,心情矛盾且有压力◈★,因为被判终身监禁的◈★,始终是他的朋友◈★,不过若然要再选择多一次模具◈★,◈★,他仍会举报◈★。

  案件至此基本完结◈★,然而关于本案的一些“未解之谜”却始终存有争议◈★。其中最关键的就在于丁启泰到底是误杀还是谋杀?

  要知道丁启泰月收入2~3万是无可争议的事实◈★,甚至我认为这仅是法院给出的“保底预估”◈★,他还做了很多非法买卖◈★,实际收入可能3万以上◈★。而王嘉梅身上满打满算只有胡建邦给的2000◈★、丁启泰给的1500◈★,加上出门时自带的500◈★。也就是说◈★,控方自己给出的“3600余元港币现金”是较为准确的数据(

  )◈★,丁启泰没有隐瞒数额◈★。至于案发后◈★,丁启泰确实用王嘉梅包里的钱去交了一个月的房租◈★。可阿明不是在案发当天还找他买私烟吗?据了解◈★,丁启泰的赚钱方式也导致他身上每天都有几千的现金流◈★。那一个月入两◈★、三万◈★,案发时绝非身无分文之人◈★,线元就去谋财害命吗?

  ”?我同意◈★,但你真要这么反驳的话◈★,不恰好证明了丁启泰案发时药性没有消退◈★、意识不清醒◈★,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?

  所以控方给出的“谋财害命”动机◈★,在逻辑上总感觉无法自洽◈★,你倒不如说丁启泰就是反社会人格◈★、心理扭曲◈★、变态◈★。

  其次◈★,法医认为◈★,按丁启泰形容王嘉梅的死状判断◈★,她绝非遭扼颈窒息死亡◈★,最大可能被压死的◈★。毕竟扼颈不会出现吐血情况◈★,而王嘉梅只有80斤◈★,丁启泰却有200斤◈★,他压在王嘉梅身上一段时间◈★,是足以将人压死的◈★。

  因为人体消化器官都集中在腹部◈★,这些消化器官又和口腔相连◈★,当腹部受伤有内出血时◈★,在血液和伤口的共同作用下◈★,胃部会感到强烈不适◈★,血液就会上涌◈★,流到口腔处并沿嘴角溢出◈★。此外◈★,肺部受伤同样容易出血◈★,一旦肺部有血液◈★,人体会立刻把它咳出去◈★,到了口腔中被吐/溢出来◈★。

  ◈★。再由于丁启泰长时间压在王嘉梅身上◈★,导致她胸◈★、腹部受到强烈挤压◈★,使肋骨不能上举◈★,膈肌不能下降◈★,严重影响胸廓的扩张◈★,从而引起呼吸障碍◈★、缺氧◈★、窒息性死亡◈★,这也被称为“挤压性窒息死亡”◈★。

  ?对此◈★,我能想到的一个解释就是“王嘉梅真的吸毒了”……她自己也失去意识◈★、出现幻觉◈★,否则不可能不推开丁启泰(

  )◈★。当然◈★,这一切都是建立在“丁启泰对王嘉梅死状描述无误”的前提条件下做出的判断◈★。丁启泰一个中一辍学生◈★,明显不知道这些常识◈★,不至于一开始就将死因往“意外压死”方向引导◈★,他也始终没提到过该说法◈★,始终在“吸毒过量死”和“扼颈死”上做文章◈★,是案件都审结后法医才做出的推论◈★。

  已知人死亡后◈★,血液循环系统会停止工作◈★,心脏不再跳动◈★,体内细胞由于缺氧在数分钟内死亡◈★,血液也就停止了流动◈★。再由于失去了血液循环的推动◈★,伤口处的血管压力消失◈★,也就放不出太多血了◈★。

  然而丁启泰却供述称◈★,下午4点清醒后光思考如何处理尸体就花了至少5~10分钟◈★,也不可能清醒时王嘉梅就刚好死亡吧?况且喉咙并没有主要的血管◈★,理论上这只会流出极少部分的血液◈★。所以丁启泰说割喉放血10~15分钟真的可行吗?

  要知道◈★,丁启泰在自辩时提到的◈★,“录影会面中只有很小一部分分尸过程属实”◈★,就包括割喉放血◈★。他为何执着于讲述一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呢?要真有这一环节的话◈★,那我倒认为“谋杀”可能性又存在了◈★,否则时间怎么卡得那么好?王嘉梅刚死他就清醒过来了?

  另外◈★,丁启泰还提到过一个匪夷所思的细节◈★,就是割喉时发现王嘉梅眼睛还在转动◈★,只不过他后来又否定了这个说法◈★。因此有没可能割喉放血的环节也确实存在◈★,但那个时候王嘉梅并没有死亡?丁启泰误判了?

  其次天博综合app官网◈★,王嘉梅体重仅80斤◈★,人骨占体重约五分之一◈★,削肉后剩骨头重不足20斤◈★,完全能够与头颅一起丢落海中◈★,不用分批处理◈★。前面也说了◈★,鉴证科人员始终未在石硖街市检测到人类血液◈★,这足以证明弃置骸骨的地方不在街市◈★。

  )这个环节上也撒谎呢?难道又是失忆想不起来了吗?可问题4月27日晚上11点25分◈★,他打给谢彦德的最后那通电话也是这么说的啊?难道警方检测出来了◈★,但害怕引起市民的恐慌而撒谎了?可这同样有解释不清楚的地方◈★,比如之前就提到的◈★,猪肉摊主和回收人员分不清人骨和猪骨吗?天天买菜的市民◈★、主妇分不清人骨和猪骨吗?总不能大家都配合警方撒谎吧?那么多年过去了◈★,也没人站出来戳穿谎言?

  所以个人倾向于确实没检测出来◈★,丁启泰也的确没把骨头丢在猪肉摊◈★,至于隐瞒的原因◈★,那就得问他自己了◈★。

  坦白说我也不知道究竟要怎么解释◈★,因为法医实验后得出的“用瓶盖抠肉”情况确实存在◈★,但这“工程量”会不会太大了?再说头颅◈★、四肢◈★、骨头是怎么斩断的?难道徒手能用蛮力掰断◈★、踩断?一定是用了刀的啊?因此只能认为◈★,部分不太好切割的尸块是用瓶盖“抠”下来的◈★。

  然而丁启泰又确实没去买过刀和砧板◈★,邻居也没有失窃刀具◈★,区某辉更证实至少自己从没见过案发单元间有菜刀◈★,哪怕水果刀都没◈★。不可能真是路上“捡”到的吧?所以会不会是丁启泰事先就准备好了的?这么一来的话◈★,好像他又具备谋杀的条件了……

  可话又说回来◈★,如果丁启泰真是预谋杀人◈★、事先就准备好分尸工具的话◈★,为什么不把单元间清洗干净呢?怎么会留下那么多血迹?再就像辩护律师说的◈★,他若是谋杀的话◈★,为什么还要告诉朋友?

  别忘了还有一个关键问题◈★,即从哈尔滨回来以后◈★,区某辉是暂住在仁发大厦的◈★,且4月25日去内地进货一直到命案发生前◈★,丁启泰都没联系过区某辉(

  )◈★,如果是有预谋的谋杀◈★,就不怕过程中区某辉突然回来?没有将血迹清理干净◈★、没有做区某辉突然回屋的预案◈★、还打电话告诉友人自己不知道怎么把人弄死了……怎么看又确实不像有动机的谋杀◈★。

  总之◈★,这件案子还有太多连法医◈★、重案组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疑问◈★,整个死亡◈★、肢解◈★、弃尸过程太过混乱◈★、矛盾重重◈★,而归根结底则是谋杀和误杀的争论◈★。或许除了丁启泰自己◈★,没人能给出合理的谋杀或误杀解释吧?

  就我个人而言是更倾向于“误杀”的◈★,应该还是法医判断的“压死说”◈★。不仅有科学依据◈★,整个犯案经过的逻辑也比较自洽◈★。但即便是“误杀”◈★,我也认为终身监禁太便宜丁启泰的了◈★,毕竟案件性质太过恶劣◈★,影响太大◈★,尸块还始终没有找回◈★。

  另外◈★,不管丁启泰是误杀还是谋杀◈★,我都认为王嘉梅是吸了毒的……因为案发时王嘉梅如果处于清醒状态◈★,那一定会反抗◈★,这就会在丁启泰身上留下伤/抓痕◈★。然而4月28日谢彦德和其他友人都见过丁启泰◈★,理应没有任何人看到他身上出现伤/抓痕◈★,否则控方势必会在庭上出示这些重要证据◈★。当然◈★,也不排除是被丁启泰诱骗服下毒品的(

  王嘉梅培训的那个模特班◈★,就是王院平签约的模特公司举办的◈★,按理说◈★,姐妹俩还是“同事”◈★。可她难道都没去问过是否真有“免费培训”吗?真的没有发现妹妹的合同就在自己电脑里?也不去核实王嘉梅自称当上模特助理◈★、月薪2万的真实性?更未看到王嘉梅在MSN主页上发布的“广告”◈★、不知道她已经做了三个月“援交女”?

  如果王院平说真的不知道◈★、没看见◈★,说明她一点都不关心妹妹吧?那没发现王嘉梅沾染毒品不也挺正常了?所以案件发生后◈★,王院平也被各种指责◈★,最后不得不改了名字◈★。

  2011年4月13日◈★,丁启泰因在石壁监狱◈★,与另外四名重刑犯涉嫌殴打三名狱友◈★,被告上法庭◈★,但五人都否认一项伤人及三项袭击罪名◈★;2012年10月10日◈★,丁启泰被控在赤柱监狱◈★,与三名囚犯勒索◈★、殴打一名狱友◈★,再度现身法庭◈★。

  讽刺的是丁启泰还说自己是“为民除害”◈★,因为受害人是强奸3名亲生女儿被判入狱23年的“风化犯”◈★,丁启泰觉得对方比自己还“人渣”……

  王嘉梅死后◈★,之前那些被骗去模特公司消费的同学◈★、朋友◈★,都对她嗤之以鼻◈★,各种污蔑◈★、羞辱◈★,许多网友也认为她“活该”◈★、不自爱……

  但王嘉梅并不是为了享受◈★、超前消费才走上歪路的◈★,她的初衷确实是想要替母亲减轻压力◈★、改善生活条件◈★。现实有时就是那么残酷◈★、令人绝望◈★,特别是底层人士◈★,生活经常会把一个好人逼成杀人犯◈★,也会把一个前途光明的人逼得身首异处◈★,何不食肉糜?